男听众:師 父之前对于敛財的情况,开示过以后有出地獄的可能,再投畜生道。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菩薩的这句話,如果谤佛、敛財,同一大罪业中也分业力的大小轻重,天界、地府判定就不一样。谤佛严重,断人慧命的人数越多,造成的后果严重,业就大,那么堕入地獄后就难以超脱,轻一些还有可能超脱地獄,投畜生道。就像人间犯罪,同一个罪名,但是造成的结果、惡劣程度和社会影响力不同量刑就有区别。師 父,是这样理解吗?
臺 長答:对,完成正确。造成的果不同,说明因果就起变化了,量变达到质变。虽然同样做错一件事情,你偷东西,他也偷东西,他偷的东西已经造成人家自杀了,你偷的东西人家无所谓的,你说哪个果大?偷了穷人的一万块銭,偷了富人的一万块銭,大家都是偷一万块銭,富人一万块銭无所谓的,穷人一万块銭要他的命了,他就上吊自杀了,你说哪个果大?难道结果是一样的吗?(不一样)